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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04月28日總統提名大法官,合憲  

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記者會「總統提名大法官,合憲!」

(UPolicy KMT/中央社)中國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賴士葆今天表示,支持總統馬英九依憲提名4名大法官,並將列為5月1日立法院院會議程草案,呼籲朝野立法院黨團尊重憲政,立即啟動相關審查程序。4名大法官任期屆滿,馬總統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賦予職權,提名黃虹霞、吳陳鐶、蔡明誠與林俊益為大法官,並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。國民黨團書記長廖國棟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,立法院已接到咨文,大法官任滿出缺,提名是慣例,總統提名大法官「完全合憲」。他說,綠營人士說這樣的提名違憲,但前總統陳水扁在任內的民國92年、96年共提名19名大法官,97年5月卸任時,所有在任大法官都是陳水扁任命,為什麼當時不被質疑違憲?現在說國民黨違憲?非常沒道理。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李貴敏說,目前要卸任的4名大法官是陳水扁任命,2016年10月31日會有另5名大法官卸任,2018年10月也有2名大法官任滿,2019年則有4名大法官要卸任。如果馬總統這次不提名,等到下任總統才提名,反而導致15名大法官都由同一個總統任命。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表示,大法官任期交錯制是為經驗傳承,如果總統不提名才是違憲。目前修憲方向有討論是否減少大法官人數,但修憲前須依憲行事,國民黨團會組審查專案小組嚴謹審查,一切照程序走。憲法增修條文規定,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,並以其中1人為院長、1人為副院長,由總統提名,經立法院同意任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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